安全管理处(党委保卫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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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范同军 发布时间:2025-09-04 浏览次数:42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芜湖市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全市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全校已建成投入使用及在建的各类建筑管道井,包括强电井、弱电井、通风排烟井、水管井、燃气管道井等。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清理阶段(202594日至914日):
各学院、各部门须对所属区域内的管道井进行自查,彻底清除井内堆放杂物。逾期未清理的物品,将一律视为废弃物统一处理。

(二)集中排查阶段(2025915日至1031日):
由安全管理处、现代技术中心、后勤保障处、万豪物业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校园建筑管道井隐患排查工作。

国际工程师学院校区管理委员会统筹新校区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重点排查以下五类问题:

(一)管道井设置位置不合理问题

强电与弱电线路应分设竖井。确需合用的,应分侧布置,弱电线路须敷设于金属槽盒内。电气及智能化竖井不得贴临热烟道、热力管道等散热大的设施。

(二)防火分隔构件不符合要求问题。

管道井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材料,每层须设耐火等级不低于丙级的防火检修门,并应朝向公共走廊开启,保持常闭状态。

(三)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应在每层楼板处对管道井和电缆桥架进行防火封堵,电气线路穿越楼板、井壁时应落实封堵措施,封堵组件耐火性能不得低于该部位耐火极限要求。

(四)管道井被占用问题。

严禁将管道井改作他用,禁止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蓄电池充电,不得在井内堆放任何杂物。

(五)内部设置不符合要求问题。

须拆除电缆井内感烟探测器防尘罩;弱电井内设备应统一标识名称及管理单位;电气线路敷设须规范,表箱、配电箱等进线应穿金属导管保护;高、低压及应急线路间应保持不少于0.3米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高压线路须设有明显标志。

四、职责分工及要求

1.校内高层建筑由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现代技术中心与万豪物业共同排查(其中后勤保障处负责强电井,现代技术中心负责弱电井);其他建筑由万豪物业负责排查,安全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现代技术中心做好统筹协调。

2.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逐楼填写《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建立健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所有排查整治情况须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以备202511月上级管理部门来校检查。

管道井火灾易形成“烟囱效应”,导致火势迅速蔓延。请各单位深刻吸取我市相关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明确责任、强化协作,切实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1 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 .doc

     附件2 建筑管道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台账.doc

    

 

安全管理处

20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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