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做好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底线思维,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切实履行校园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将校园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压实安全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到岗到人。
二、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闭环整改
按照《安徽工程大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须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1.检查重点。将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用水用电、危险化学品、燃气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校园维修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2.整改要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立查立改、闭环管理。
三、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覆盖全体师生
各单位要将安全教育贯穿学期全过程,创新教育形式,确保覆盖到每一位师生。
1.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各学院通过班级群、微信群等渠道强化教育提醒,通过教职工会、主题班会、讲座、视频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开学安全第一课”。新生入学前后,各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安全教育,特别是反诈教育。
2.深化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开学季是电诈案件高发期,各学院须严格落实反诈“七个一”工程,围绕刷单返利、网络游戏代练、网络兼职、网络交友、冒充客服、冒充熟人、虚假购物、电诈“工具人”等常见诈骗手法,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以案说法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2026年校园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汇编》及《2026年校园安全提示汇编》,引导学生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严禁任何人进宿舍推销、违规统计个人信息、诱导扫码等行为,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
3.加强治安与财产安全防范。各单位须加强对第三方服务人员、来访人员及入校教职工家属的管理,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引导学生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规范外卖收取流程,倡导当面交接或放入外卖柜,拒绝同意将外卖挂在围墙或栏杆等易丢失区域;提醒师生规范停放自行车并及时落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4.维护良好校园秩序。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校园秩序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未经许可的摆摊设点、兜售商品及散发张贴广告行为;各类宣传品(横幅、展板、桁架等)必须落实审批报备制度;严禁校内经营场所占道宣传,严禁任何人进入宿舍推销物品、散发广告或违规搜集新生信息。强化学生宿舍楼宇门禁管理,落实值班值守责任,严防外来人员混入宿舍推销。严格规范后勤服务(送货、快递等车辆)通行,必须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四、严格执行四项安全管理规定
近期,学校发布了安全工作、交通、秩序、消防等4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各单位须组织师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现将与师生密切相关的内容强调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管理。校园道路禁止随意停车、堆放物品或占道经营;不得擅自封闭、占用校园道路或妨碍交通秩序。校内行驶限速20千米/小时,通过十字路口、弯道、减速带、斑马线须减速慢行,遇学生上下课人流高峰须停车让行,严禁与行人抢道。校园内禁止鸣笛、超车、并行、违停,夜间禁开远光灯。校内机动车累计超速或违停3次、校外机动车累计达2次,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40千米/小时,直接列入黑名单。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严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因身体原因经批准办理临时通行牌的除外)。
2.校园秩序管理。校园内从事经营性活动须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或散发张贴广告。校园内悬挂横幅、设置展板或桁架开展宣传活动,须按学校规定审批报备。严禁携带宠物入校,严禁在校园内放生动物。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