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和寒假期间集中清理校园电动自行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1-07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电动车管理,创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徽工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关于开展校内合规电动自行车更换校园识别标识的通知》,经研究,学校将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校内未安装芜湖市统一号牌的电动车。

2.校内未安装安徽工程大学新识别车牌(绿底、黄底)的电动车。

3.校内安装假校园牌、套牌的电动车。

4.校内长期停放的无主废旧自行车、电动车。

5.教职工、后勤服务人员将新识别车牌借给他人使用,或将合规电动车借给他人骑行的情况。

二、实施阶段

1.集中处理阶段(2025年1月3日-2024年2月15日),学校组织人员对上述清理范围内的电动车、废旧自行车进行分批清理,清理出的车辆集中停放在四教南侧停车场;

2.自主认领阶段(2025年2月17日-2025年3月3日),请车主携带校园卡及车辆钥匙至南大门进口保安室领取《安徽工程大学电动自行车车认领表》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到现场进行登记认领,认领后,立即驶离学校自行妥善处理,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3.统一处理阶段(2025年3月4日后),学校将对在认领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处理。

三、相关说明

1.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理的无牌、假牌、套牌、废旧车辆,如发生车锁损坏、零部件损坏、缺失等情况,由车主本人承担后果。

2.严禁校园电动自行车转让、买卖。

3.学生假期离校前请将自有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在清理时限之前自行妥善处理。

4.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将一直持续。希望大家齐心协力配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校园文明出行的提示.docx

                                       保卫处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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