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集中清理校园电动自行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1-05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各部门:

为规范学校电动车管理,创造文明、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徽工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校内合规电动自行车更换校园识别标识的通知》文件要求,鉴于校园电动自行车更换新识别标识工作已经结束,学校将在2023-2024学年寒假期间开展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校内未安装芜湖市统一号牌的电动车。

2.校内未安装安徽工程大学新识别车牌(红牌)和电动车贴(黄底和蓝底)的电动车。

3.校内安装假校园牌、套牌的电动车。

4.校内长期停放的无主废旧自行车、电动车。

二、实施阶段

自行处理阶段(从即日起--2024年1月15日),请师生自行妥善处理校内自己的无牌、假牌、套牌电动车;

集中处理阶段(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25日),学校组织人员对无牌、假牌、套牌电动车、废旧自行车进行分批清理。清理出的车辆集中停放在四教南侧停车场;

自主认领阶段(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0日)请车主携带校园卡及车辆钥匙到现场进行登记认领,认领后,立即驶离学校自行妥善处理,不得在校园内行驶;

统一处理阶段(2024年3月11日后)学校将对在认领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车辆,视为无主车辆,统一处理。

三、相关说明

1.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处理的无牌、假牌、套牌、废旧车辆,如发生车锁损坏、零部件损坏、缺失等情况,由车主本人承担后果。

2.严禁校园电动自行车转让、买卖。

3.学生假期离校前请将自有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在清理时限之前自行妥善处理。

4.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将一直持续。希望大家齐心协力配合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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